孔子的经济思想主要的是重义轻利、“见利思义”的 义利观与“富民”思想。这也是儒家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,对后世有较大的影响。
孔子所谓“义”,是一种社会道德规范,“利”指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谋求。在“义”、“利”两者的关系上,孔子把“义”摆在首要地位。他说:“见利思义”。要求人们在物质利益的面公元前,首先应该考虑怎样符合“义”。他认为“义然后取”,即只有符合“义”,然后才能获取。孔子甚至在《 论语·子罕》中主张“罕言利”,即要少说“利”,但并非不要“利”。《 左传·成公二年》记载,干不符合道义的事而获得富贵,就如同浮云一样,不屑于用不义的手段取得富贵。孔子还认为,对待“义”与“利”的态度,
“小康”社会的基本特点是:大道隐没,“天下为家”,“各亲其亲,各子其子,货力为己”,与这种贫富不均、贵贱不等相适应,产生了一系列的典章制度、德,“以正君臣,以笃父子,以睦兄弟,以和夫妇”,“以立田里,以贤勇知”,相应地还要设“城郭沟池以为固”,由是,“谋用是作,而兵由此起”。这种社会显然没有“大同”世界那样,但有正常秩序,有礼、仁、信、义,所以称为小康。这种社会实际上描述了“私有制”产生后的社会的“盛世”。
据《孔子家语》和《史记》记载,孔子青年时代曾做过“委吏”(管理仓库的小官)、“乘田”(管理牧场的小官),事无大小,均能做到近乎。由于孔子超凡的能力和学识,很快得到不断提拔。到孔子五十一岁的时候,被任命为中都宰(相当于市长),政绩非常显著;一年后升任司空(相当于建设部长),后又升任大司寇(相当于今天的长兼部长再兼;五十六岁时,又升任代理宰相,兼管事务(由于孔子升迁过快,不符合当时官员晋升标准,因此为代理宰相)。孔子时,立即将扰乱政事的佞大臣少正卯杀掉,以严肃法纪,因而名动一时,由此可看出孔子不是后世某些人认为的迂腐不堪的学究,而是敢作敢为但不暴虎冯河的伟丈夫。孔子仅三个月,就使鲁国内政等各个方面就均大有起色,国家实力大增,百姓安居乐业,各守礼法,社会秩序非常好(史书上称“路不拾遗,夜不闭户”),佞之人和纷纷出逃;同时,孔子还通过手段,逼迫齐国将在中侵略鲁国的大片领地还给了鲁国。鲁定公12年,孔子为削弱三桓(季孙氏、叔孙氏、 孟孙氏三家世卿,因为是鲁桓公的三个孙子故称三桓,当时的鲁国政权实际掌握在他们手中,而三桓的一些家臣又在不同程度上控制着三桓),采取了堕三都的措施(即拆毁三桓所建城堡)